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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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区荔城街GA0314规划管理单元(原GA0314和GA031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8-13 14:42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增城区荔城街GA0314规划管理单元(原GA0314和GA031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增城区建筑环境与交通市政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增规划资源审〔2024〕21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7月2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城区荔城街GA0314规划管理单元(原GA0314和GA031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pdf

               2. 增城区荔城街GA0314规划管理单元(原GA0314和GA031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告附图.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