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当前位置:

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增城区城乡规划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 2020-10-30 09:48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公共

服务

法规文件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二十三、二十六条。

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通过)。

4.《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8号)第九、十五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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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民互动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六条。

4.《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十条。

实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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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二十三条。

2.《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8号)第九、十、十五条。

实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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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务服务网




4

规划编制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4.《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条。

5.《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68号)第十二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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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乡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68号)第十二条。

5.《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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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城市、镇详细规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68号)第十二条。

4.《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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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规划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通过)第二十九条、三十一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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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通过)第二十九条、三十一条。

4.《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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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二十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68号)第十七、十八条。

4.《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一、十三条。

5.《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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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现场




10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通过)第三十一条。

4.《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0〕17号)第十六条。

5.《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

自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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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姓名及证件编号、职责、权限、查处依据、工作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二十条。

3.《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第二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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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http://210.76.74.232/#/home)




12

行政处罚

事后公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二十条。

3.《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第二条。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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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redit.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