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执法,敲警钟!新塘镇曝光2起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新塘镇应急办对查处的2宗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请各企业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强化安全意识。
案例一 新塘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到广州市双X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张某辉在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在车间进行焊接作业。
张某辉称,此前按照原工作单位的要求考了焊工证,但离职后没有再去复审和换证。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网站,确认张某辉作业类别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未按期复查和已过有效期未换证的情况属实。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公司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穗增-07应急现决〔2023〕28号),并责令张某辉立即停止焊接作业,待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参照《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安全生产类)第14项的有关规定,给予该公司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新塘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到龙X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肖某赤在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在车间进行焊接作业。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公司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穗增-07应急现决〔2023〕34号),并责令肖某赤立即停止焊接作业,待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参照《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安全生产类)第14项的有关规定,给予该公司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