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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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区应急管理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 2023-08-08 09:52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区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相应工作措施和要求,从工作部署、业务培训和执法检查三方面协同推进,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更好凝聚起安全生产工作合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提高站位 系统部署推进工贸行业专项执法行动

  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行动。通知针对危险作业整治、外包外租整治、应急救援演练等“五带头”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执法,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存在的隐患逐一“过筛子”,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坚决要求立行立改、严格查处,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等治本之策,坚决守住守牢安全红线底线。

  夯基固本 扎实组织开展执法监察业务培训

  为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广州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部署,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业务培训,聘请了市安全生产领域资深专家王继业老师,重点围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违法行为办理实务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课程内容进行详细讲授,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水平。

  聚焦重点 抓实抓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发动基层镇街巡查力量,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整治数据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跟进、汇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推进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专项行动以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镇街共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8条,立案查处企业16家次,有力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有力确保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案例警示一

  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员工在未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类型,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对此,执法人员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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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警示二

  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房的出租方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确出租方在厂房租赁期限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也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款“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类型。厂房的出租方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有关规定。对此,执法人员已对广州某物业管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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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盯紧盯牢安全底线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