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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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纪律、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0-11-24 16:03
来源: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讲究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规定。

  一、对来局办事的人员要做到热情服务、主动服务、限时服务、满意服务,决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二、对来局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做到:耐心说明、细心解释、热心办事,决不允许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三、对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让办事者明白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和内容。

  四、对审批项目严格按限时制执行,决不允许有“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0-32852386;电子邮箱:zcqajjxf@163.com;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邮政编码:511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