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单位的公告

    2024-04-07 来源: 石滩镇
    【字号: 分享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公开征集一家有资质单位承接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请有意向的单位遵照本公告有关要求报送项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单位

      二、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4年04月07日至04月11日。

      三、服务内容

      运营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站),资质单位运营的未保站应具备开展在站服务、上门探访服务、社区宣传、监督指导服务,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重点是受到监护侵害、监护缺失、行为偏差等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综合保护服务;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党建引领在部门联动和群团聚力的作用,统筹协调服务力量,搭建平台阵地,以《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置指导方案》中“六大保护”重点工作为框架,落实九大服务内容;未保站应紧紧围绕“六大保护”的范畴,强化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落实统筹协调;来访接待、宣教培训、摸排监测、数据管理、入户探访、个案帮扶、资源链接、品牌引领的九大服务。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20万元。

      五、对供应商的资质及业务要求

      (一)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未成年人项目的经验或业务资质。

      (五)服务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具有快速响应项目需求的综合服务能力。

      六、承担单位提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证明。

      (二)服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

      (三)报价人响应需求时间合理性预测材料,并提供响应承诺书。

      (四)项目报价方案。

      (五)人员资质:

      报价人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其中:①提供持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资质的督导;②提供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服务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儿童专职。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七、提交材料联系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可邮寄(请发邮政快递)或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8号楼石滩镇公共服务办,联系人:姚钰莹,电话:020-32995622。

      八、遴选程序

      (一)由我镇组成内部评选工作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从履职资质能力、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项目经验、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服务商。

      (二)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镇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项目需求书

                 2、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综合评分表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