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遴选因公出国(境)事务性服务实施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质的实施单位开展2023年因公出国(境)事务性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3年4月4日至4月13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熟悉广州市因公出国(境)组团、报批及因公证照手续办理流程,具有相关服务经验,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较为完善的服务机制;
(四)未被列为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委托事项内容:开展2023年因公出国(境)事务性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团组出访任务需求,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各国地接社联络工作;
(二)根据出访需要整理团组拜访机构相关资料,安排好各国跟随翻译人员,做好随行翻译工作;
(三)落实公务安排、机票、高铁票、车辆、酒店、保险、餐饮、疫情防控等相关细节,协助制作出访手册,召开行前会议;
(四)协助团组在境内及境外办理值机、出入境申报等手续;
(五)必要时应团组要求派驻场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4月至5月。
五、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二)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五)报价书(见附件);
(六)“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记录查询截图,1份。
六、费用预算
人民币69万元以内(含69万元)。
七、材料提交要求
请将书面申报材料(以上书面材料需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后于4月13日17:00前提交或邮寄至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监察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13室,联系人:钟杰,电话:020-32893282,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八、确定中标单位
在确认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将组织内部评审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服务单位,与其协商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一)比选工作由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询价工作小组对于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综合考察供应商承担项目的资质条件、规模实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实施的同类项目经验、工作进度和工作方案,以及报价和信用记录情况,对每家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打分。最高得分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得分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则本次采购活动取消。
(三)发出中标通知。由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
中标服务商应在收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的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十、其他事项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对本公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