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果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1-049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S21ZG08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正果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0-21 10:00:00,更正为:2021-11-0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10-21 10:00:00,更正为:2021-11-05 10:00:00。
1、对采购文件中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2.作出修改:
原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现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2、修改: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已经废止,根据现在相关规定文件名称修正为《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对采购文件39页6.7.3.中①点作出修改:
原文: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现文: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该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4、修改:对采购文件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修改为如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7。
5、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价格扣除”的1.3作出修改:
原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全员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提供者视为非小微企业。
现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视为非小微企业。
6、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6.7.7作出修改:
原文:6.7.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在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在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文:6.7.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获得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2% 的扣除,在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获得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30%以下的, 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7.1和7.2作出修改:
原文:7.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服务工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服务工时得分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7.2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现文:7.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按技术得分高的排名靠前。以上得分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
7.2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8、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附件3《技术部分评分表》“改造提升方案”及“安装调试方案”作出修改:
原文:
现文:
9、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附件4《商务部分评分表》中业绩项作出修改:
原文:
现文:
10、对采购文件中第三章1.1.2、中(3)作出修改:
原文:(3)压缩机与箱体应有效锁紧,对接面密封良好,能保证箱体与压缩机的锁紧及密封效果,防止压缩中污水遗漏(提供结构介绍及实际运行证明);
现文:(3)压缩机与箱体应有效锁紧,对接面密封良好,能保证箱体与压缩机的锁紧及密封效果,防止压缩中污水遗漏(提供结构介绍及运行说明材料);
11、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1.6.作出修改:
原文:1.6.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经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服务工时、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现文:1.6.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经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2、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4.5.中(6)作出修改:
原文:(6)投标服务工时不确定或超过采购文件中列出的最高和最低服务工时的;
现文:(6)投标交货时间不确定或超过采购文件中列出的交货时间的;
13、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4.7.作出修改:
原文:4.7.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服务工时得分的评审。(详见符合性检查表)
现文:4.7.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得分的评审。(详见符合性检查表)
14、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6.3.作出修改:
原文:6.3.对通过符合性审(检)查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商务、技术和服务工时的评审。
现文:6.3.对通过符合性审(检)查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的评审。
15、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6.4.作出修改:
原文:6.4.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商务技术部分、服务工时部分权重详见评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推荐候选中标单位。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现文:6.4.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商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权重详见评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推荐候选中标单位。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16、对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览表》序号(2)作出修改:
原文:
现文:
17、对采购文件中第二章10.1.和10.2.和10.3.作出修改:
原文:10.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修改(更正/变更)公告,应当于开标前15天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邮件,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十五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10.2.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
10.3.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
现文:10.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修改(更正/变更)公告,应当于开标前15天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公告一经发布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告中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10.2.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0.3.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8、对采购文件中第三章第26页中2.3、作出修改:
原文:2.3、控制系统的元器件采用知名品牌;
现文:2.3、控制系统的元器件采用全新非劣质原厂产品;
19、对采购文件中第三章第28页中“七、付款方式”作出修改:
原文:本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一)合同;
(二)乙方开具的符合政府财务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
(三)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将采购的全部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政府财务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办理款项支付申请。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最终付款时间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逾期交付的理由。
现文: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财务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项的30%;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有效验收报告后,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财务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总价款项的100%。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存在过错、违约行为的,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符合政府财务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最终付款时间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逾期交付的理由。
20、对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格式作出修改: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
2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正南街80号
联系方式:020-8281141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285 号 204 房
联系方式:13631331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631331226
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