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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潭镇七境村灵山河支流整治工程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文件已失效)

    2021-06-15 来源: 派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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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潭镇七境村灵山河支流整治工程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派潭镇七境村灵山河支流整治工程[JG2021-154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原因

    1

    水发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3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东详实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5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公示时间从2021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1年 月  日23时59分止。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020-82821303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联系电话:020-82639502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1年6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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