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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增城区产业发展顾问服务项目(0809-2141GZG32048)招标公告

    2021-05-08 来源: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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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1年增城区产业发展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120.25.193.109/)“供应商在线服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1-01438

      项目编号:0809-2141GZG32048

      项目名称:2021年增城区产业发展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增城区产业发展顾问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本项目主要包括产业政策制定、产业政策评估调研和日常产业顾问服务三项内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增城区产业发展顾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 )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须提供下列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增城区产业发展顾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可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9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120.25.193.109/)“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3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区行政中心4号楼432

      联系方式:020-8272571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20-83172166-824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8日

      

    1.公开招标文件.pdf

    2.招标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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