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增城区2025年矿产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增城区2025年度矿产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三、项目概况
矿产资源管理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某宗工程项目(具体可联系采购人进行了解)施工动用砂石土资源情况进行技术调查鉴定,对是否涉嫌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技术调查取证,编制有关调查核实鉴定报告。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编制项目动用砂石土资源情况调查核实鉴定报告并完成专家评审
其中包括对动用砂石土资源事发地进行详细测量、勘查,确定采挖矿产资源矿种和分析鉴定岩矿质量等级,估算采挖资源数量,分类推演不同去向资源数量,编制动用砂石土资源调查核实鉴定报告,并综合相关部门单位等的前期调查成果及意见,全面、辩证地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明确是否涉嫌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的技术核实结论,并通过相应领域专家评审。中标方须配备适应项目需求的项目组,至少含一名地质矿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经调查核实鉴定涉嫌相关违法问题的,中标方进一步完成以下工作:协助采购人申请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负责对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委员会,并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要求提供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等相关调查核算报告,进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资源破坏价值鉴定,负责送审并跟进鉴定工作,直至按程序获得审查认定结果。
(二)提交成果
以上所有成果均以纸质形式提交,一式六份。
五、项目服务工期
项目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任务之日止。
六、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本年度预算金额为10万元,所需跨年度款项资金将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编报数据中,最终预算指标金额以区财政批复数为准。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中标后合同金额以中标价为准,结算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支付比例为合同总额的40%;服务合同期满并通过审核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款,但项目结算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如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合同期满的,剩余合同款顺延至2026年支付)。
项目阶段工作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后凭以下资料申请付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完成约定的项目成果文件。
八、 相关要求
(一)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说明:本条款以报名及比选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需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名录库;
②供应商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③供应商须熟悉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二)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信用截图;
(6)信用报告。
3.保密要求
中标方必须制订并执行项目安全保密制度,对我局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履行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将项目成果外泄,必须在取得我局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将项目成果提交第三方。如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泄密,中标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九、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评价(60分)、相关经验业绩(30分)、报价(10分)。
十、报价时间
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止(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8:00止。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方案,于报价时间截止前将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送到我局执法科604室,逾期不收。报价方案需包含公司简介与资质、相关经验业绩、工作方案与计划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含价格的计算方式和计算标准)等内容。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人:执法科李女士
电 话:8262981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5年11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