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2025年度非法采矿鉴定和土壤鉴定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增城区2025年度非法采矿鉴定和土壤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三、项目概况
(一)非法采矿鉴定技术服务。在矿产执法工作中,为固化现场证据、推进立案查处工作,需要对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进行技术鉴定,编制矿产资源鉴定报告,作为立案查处和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二)土壤鉴定技术服务。在土地资源执法工作中,为固化现场证据、确定耕地或基本农田的种植条件是否遭受破坏及推进立案查处工作,需要对调查地块进行技术鉴定,编制土壤质量状况调查报告,作为立案查处和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现拟对外采购增城区2025年度非法采矿鉴定和土壤鉴定技术服务。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矿产资源执法鉴定技术服务。
1、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鉴定技术服务。
(1)编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及代理报告评审,其中包括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地进行详细测量、勘查,确定非法开采矿种,估算非法开采资源储量,编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检测报告,并代理送交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2)协助我局申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负责联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鉴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委员会,并提供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进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资源破坏价值鉴定,跟踪鉴定工作。
(3)提交成果(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
2、编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简测报告技术服务。
(1)对非法开采矿产进行踏勘、简测和样品采集,测量非法开采范围,初步确定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种。
(2)负责将采集样品送交符合资质的单位机构岩矿分析化验并签收样品实验分析报告书。
(3)根据勘查情况和样品分析结果,编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简测报告。
(4)提交成果(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简测报告)。
(二)土壤鉴定技术服务。
1、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样品采集和拍照固化现场等工作,初步判断该地块是否造成种植条件破坏。
2、负责将采集样品送交符合资质的单位机构分析化验并签收样品的实验分析报告书。
3、根据勘查情况、样品分析结果及我局委托的测绘单位提供的相关图件,编制土壤质量状况调查报告。
4、提交成果(土壤质量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所有成果均以纸质形式提交,一式六份。
五、项目服务工期
项目服务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以合同实际签订工期为准)。
六、采购方式及预算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本年度预算金额为14.528万元,所需跨年度款项资金将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编报数据中,最终预算指标金额以区财政批复数为准。本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工作宗数以人民币结算,各子项单位价格及预计工作量如下:
1、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鉴定技术服务(详测)最高限价为10万元/宗,预计工作量为1宗。
2、编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简测报告技术服务最高限价为1.2万元/宗,预计工作量为5宗。
3、土壤鉴定技术服务最高限价为1.5万元/宗,预计工作量为16宗。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中标后合同金额以中标价为准,实际结算金额以合同金额为上限,若实际服务金额超出合同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作为最终结算金额。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相关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手续,最终的款项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下达资金的时间为准,采购人由于财政预算下达或付款手续等原因造成的延期付款免责。
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个自然季度(指2025年1-3月、4-6月、7-9月、10-12月,2026年1月-合同期满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按通过审核验收的实际完成宗数支付款项,但本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14.528万元,实际服务金额超额部分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支付;服务合同期满后按通过审核验收的实际完成宗数结算支付剩余合同款,但项目结算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项目阶段工作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后凭以下资料申请付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完成约定的项目成果文件。
七、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及
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具备在增城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
(三)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中标方必须制订并执行项目安全保密制度,对我局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履行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将项目成果外泄,必须在取得我局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将项目成果提交第三方。如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泄密,中标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并支付违约金。
八、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评价(40分)、相关经验业绩(30分)、报价(30分)。
九、报价时间
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8:00止。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方案,于报价时间截止前将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送到我局执法科604室,逾期不收。报价方案需包含公司简介与资质、相关经验业绩、工作方案与计划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含价格的计算方式和计算标准)等内容。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人:执法科李女士
电 话:020-8262981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