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大封门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020-82639382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上九陂村北山路132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20-82639502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大封门水库管理所 日 期:2024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