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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官湖支涌以东)地铁13号线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03 来源: 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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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官湖支涌以东)地铁13号线监测服务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4]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和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铁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官湖支涌以东)地铁13号线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调蓄区(南调蓄区、北调蓄区),湖岸线总长2798m;新建节制闸5座;永和河整治长度1303.4m,石下左支涌整治长度 589m,官湖支涌整治长度为245m及分流等;官湖村排水设计;水生态修复;水景观建设等。

      具体监测范围以设计图为准。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6590.42万元。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2.2.2.1本项目监测对象为受施工影响区域的地铁13号线隧道结构。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范围涵盖地铁13号线隧道结构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及相对收敛、裂缝(若有)等。

      本项目在实施前对隧道现状情况进行摸查并出具相应报告,作为设计及施工依据。施工期间,每月应对隧道结构进行巡查。

      2.2.2.2本项目各阶段具体监测工作需满足招标人及广州地铁集团公司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监测方案

      (2)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相关监测工作;

      (3)编写监测报告(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所有地铁监测服务工作,最终提供监测成果报告一式拾份);

      (4)提供与上述服务范围有关的技术支持;

      (5)协助甲方进行上述服务范围内的有关技术管理工作。

      2.2.2.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中标单位应根据工程及周边监测范围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服务方案,报监理、招标人、地铁总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等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监测工作;

      (2)在执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地铁总公司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相邻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数据需上传至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

      (4)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及监测报告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及监测报告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监测方案须通过市地铁总公司的审核通过,负责向地铁总公司“请点”,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及评审工作的费用。

      (5)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在进入地铁隧道进行工作期间必须按市地铁总公司要求完成相关申请手续,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各项协调及评审工作的费用。

      (6)中标人需将工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包括满足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地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7)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5]14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

      ②投标人需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对于施工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项目,积极采用远程、实时监测的自动化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面掌握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现场安全状况,预防工程事故发生。

      ③负责对项目施工前地铁隧道结构内现状情况的记录(含录像、照片、标记等记录资料)、收集编制、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的确认工作。

      ④负责对隧道结构内的裂缝和变形缝的数量、宽度等数据进行记录、收集、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确认工作。

      ⑤负责对隧道结构内的裂缝和变形缝的数量、宽度等数据进行记录、收集、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确认工作;按地保部门要求,对隧道结构内部已有裂缝及施工期间新增裂缝开展监测工作。

      ⑥负责实施图纸中所设置的地铁隧道结构监测基准点的测量工作,根据业主或地保部门要求定期完成对地铁隧道结构内监测基准点的复测工作。

      ⑦工程实施期间,须完成地保办、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加密监测等工作内容,如增加布点、提高频率等,所增加的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工程发生变化除外)。

      ⑧向地保部门及质监安监部门提交的监测方案须包括监测工作的应急预案并通过审核。

      ⑨监测基准网的布设方案须通过市地铁总公司的专项审查,负责实施监测基准点的布置、测量工作,根据业主或地保部门要求定期完成对地铁隧道结构内监测基准网的复测工作。

      2.2.2.4中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按照公告及本纪要列明的工作内容,依据地铁保护办及质监、安监有关规定编制监测方案后上报地铁保护办及质监安监部门,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服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不再另行计取。

      2.2.3服务期:从业主通知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5个月+一个月稳定期监测。

      2.2.4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本项目未有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名单)

      3.10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3 日 17 时 30 分至2024年 9 月 25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 9 月 3 日 17 时 30 分至2024年 9 月  25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 9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15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15 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0301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827703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佳林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08号3幢1209房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19210309970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邮    编:511300

      电    话:020-82639502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佳林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 9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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