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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4-07-04 来源: 仙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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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2-440118-04-01-49455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广州东进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置处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基岗村、沙头村。

      2.3项目规模:项目为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 1409.749 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地块东至荔新公路,南至西南村工业园北侧,西为花莞高速及西南工业区,北至广惠高速,场地平整范围总占地面积939880㎡,约1409.749亩。本项目除5号地块道路在场地整平范围内,其余新建道路均不在场地整平范围内。新建道路共有5条均为双向通行,其中位于1~2号地块道路有AK道路全长723.979m,路面宽度为6m、BK道路全长133.777m,路面宽度为5m;3号地块道路有CK临时道路全长390.590m,路面宽度为6m,及DK道路全长642.032m,路面宽度为6m,其中3号地块中包含管径DN2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约485米;5号地块道路有EK道路全长587.747m,路面宽度为8m。

      2.4最高投标限价:2122554.78元。

      2.5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边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等检测、监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检测监测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具体以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_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3.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1)认证能力应涵盖本次检测、监测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检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投标人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查询信息结果网页截图)。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5.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7月4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7.3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936601,地址: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永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新新六路116号羊城创意产业园东园区1栋807(下层)

      邮    编:511300                               邮    编:511300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20-82936601                         电    话:19520915221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邮    编:510000

      电    话:020-32821156                                                        

    2024年7月3日


      附件:投标人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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