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 代码
2306-440118-04-01-656526
投资项目 名称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
招标项目 名称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标段(包) 名称
公示名称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04-15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
总得分
1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0
46
96
2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
32.67
70.67
3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37.67
54.67
4
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18.5
30.67
49.17
中标候选
人名称
中标
候选
人代
码
排 名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 目 负责 人姓名
拟派项
目负责
人职业
资格
914400004558576332
225.5862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资格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余涛
资质资格:2100101125494
业绩:/
91440000455857836N
218.6805
(万元)
资格情况:资格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邹水明
资质资格:2300101199946
914400004558591536
227.8881
资格情况:资格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凌霄
资质资格:粤高职证字第1700101013181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 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82768342
招标投标监督部
门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020-82639502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 4 月 20 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 4 月 23 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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