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2-23 来源: 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字号: 分享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0118-04-01-429658

    投资项目名称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

    标段(包)名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

    公示名称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02月22日10时0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  号

    投标单位

    商务得分

    报价得分

    总得分

    排  名

    1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40

    79.58

    98.98

    1

    2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16.50

    79.53

    96.03

    2

    3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00

    79.46

    93.46

    3

    4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1.50

    79.42

    90.92

    4

    5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20

    79.49

    89.69

    5

    6

    惠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90

    79.62

    81.52

    6

    7

    振森电能有限公司

    1.00

    79.47

    80.47

    7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1799421577N

    1

    9312225.94元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美兰

    资质资格:详

    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9144078371475375XR

    2

    9331991.08元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45日历天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韩汴阁

    资质资格:详

    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237820

    3

    9362126.36元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刘芝

    资质资格:详

    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董工

    联系电话

    139289925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82639502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4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2月27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

    和招标文件规

    定公示的其他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