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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1-13 来源: 派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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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3-7320】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候选人代码

      91441900281848162N

      91440703MA4UL0K623

      9144010145535119XP

      投标报价(万元)

      304.8309

      304.5141

      306.0521

      综合得分

      76.50

      67.33

      64.17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完善后 10 日历天通过最终审查。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20%。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

      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20%。

      设计工期: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补

      充、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完善后 10 日历天通过最终审查。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完善后 10 日历天通过最终审查。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编号

      李雅静/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005194号

      陈伟恒/粤高职证字第1500101100203号

      陈汉杰

      /1600101004976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16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2821303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文政路20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20-82639502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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