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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江街北绕线次干道出入口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3-12-28 来源: 增江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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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增江街北绕线次干道出入口道路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增城区增江街。

      1.1.3  设计范围:本次招标增江街北绕线次干道出入口道路工程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配合财政评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施工图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增发改投批【2023】91号 。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增江街北绕线,西起于在建美景路,东止于现状北绕线,全长约124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K0+000~K1+000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5m,双向四车道;K1+000~K1+240段道路红线宽度为16m,不设置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电力管沟和通信管道等工程。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各项目需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且不低于相关规范作出的要求。

      1.1.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工程变更。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需求书、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鸿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16日9时00分。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3年12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00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1月16日8时45分至

      2024年1月16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时间:2024年 1月16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4   费用:311.64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机构的审核意见为准)。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当无效标处理。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1.64万元。投标人在附录4中对应的工程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机构的审核的概算评审价结合下浮率为结算价)

      1.4.1.2.1工程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含招标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时间),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6.4  有关招投标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电话:020-82717566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东桥东路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6.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东桥东路8号

      1.7.3 联系人:李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717566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1.8.3 联系人: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53148、18100219285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22131

      1.9.4 传真号码:020-82622131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0.4 传真号码:020-32821156

      1.10.5 网址:/

      注: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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