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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11-29 来源: 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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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

      2.3  工程范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在大敦村范围内新建污水管d150-d300长度约37.93km,新建d300-d2000雨水管和600×500-2600×1200雨水渠长度共约18.25km,改造排水管网错混接1350处,新建立管16.04km,修复排水管道缺陷160处,河涌清淤清障和配套建设检查井、路面破除修复等。 

      本工程专业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水利工程、□管线工程、☑工程概算、□BIM应用、□设计配合等。

      (具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增发改投批〔2023]69号。

      2.6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5381.86万元。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现状摸查、■初步设计及概算、□BIM建模与应用、■其他(招标、施工图设计配合等)

      2.9 服务期限: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注:具体时间需根据具体设计情况及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11  项目代码:2306-440118-04-01-656526 。

      2.12  前期服务机构

      2.12.1 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2.12.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设计资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合作设计协议格式自定)。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六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 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20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站(https://login.gzggzy.cn/#/jyzx/)(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12月 20 日 09 时00分至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增城交易部第 3 开标室。(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5.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增城交易部第3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7.现场考察

      7.1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7.2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费用

      8.1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8.2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99.70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其他事项

      9.1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9.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初步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3 投标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具体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9.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书面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选择线上异议方式的,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开标系统提出。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罗工  

      电        话: 020-82768342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府前路38号 

      9.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9.6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9.7关于异议及投诉: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9.8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9.9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9.10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增城区府前路38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76834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    

      11.2.3电话(手机)号码:  18683759283    

      11.3   交易服务机构

      11.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3.2 邮政编码、地址: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3幢108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6215526

      11.3.4 传真号码:020-26215526

      11.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4  招标管理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4号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639502

      11.4.4 传真号码:020-826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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