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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及检测招标公告

    2023-11-18 来源: 石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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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及检测

      2.2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下围村。

      2.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石滩镇下围村,实施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工程,包含 4 个地块,分别为新洲地块、东洋塘和耕辽塘地块、鹅春丛和猪板肠地块、三角塘地块,4 个地块涉及固体废物填埋总面积约 119.6 亩,填埋固体废物总量约11.3 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新洲地块: 该地块的固体废物类别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总量约为 22389.8 吨,涉及面积约为 36.5 亩。

      (2)东洋塘、耕辽塘地块: 该地块的固体废物类别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总量约为 16752 吨,涉及面积约为 25.5 亩。

      (3) 鹅春、猪板肠地块: 该地块的固体废物类别为建筑垃圾混合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总量约为 40502 吨,其中生活垃圾总量约为 869 吨,建筑垃圾总量约为 37300 吨,一般固体废物总量约为 2333 吨,涉及面积约为 44.4 亩。

      (4)三角塘地块: 该地块的固体废物类别为生活垃圾混合一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总量约为 32931吨,其中生活垃圾总量约为 13105 吨,一般固体废物总量约为 19826 吨;另外受污染土壤约为 6504 立方米涉及面积约为13.2亩。

      2.4最高投标限价:3060000.00元。

      2.5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最终专家评审及本合同约定所有服务工作之日止。

      2.6招标内容:承包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通过监测、取样、检测等相关手段,对清理整治地块开展的土壤污染修复工程与修复效果进行验收检测、分析、评估;确认修复后的地块土壤检测值及地下水相关监测值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达到《可研》及《工程方案》等文件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负责项目完工后内外所需的各项协调事宜,并顺利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土壤和水质领域的检测能力;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土壤调查或效果评估或土壤检测类相关业绩。业绩资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境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6投标人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

      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查询信息结果网页截图)。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5.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3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7.3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922381,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20-8292238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484号二楼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570260425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邮    编:510000

    电    话:020-32821156 

    附件:投标申请人声明.docx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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