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河(镇墟段)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派潭河(镇墟段)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0〕2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派潭河(镇墟段)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
2.1.3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派潭河(镇墟段)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整治段下游起点为鹅兜村高埔河入河口处,上游终点接高陂头拦河闸下游,整治长度 6.110km,工程以防洪排涝为主,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疏、护脚护坡、新建堤防(等级为4级)、新建泵站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1.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约为8452.47704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进场动员会开始算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之日止。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70.5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执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 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2.1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1时0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1时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45分至2023年7月17日11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01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01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 “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文政路20号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20-828213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86673560、1322940389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文政路20号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20-828213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电 话:020-82639502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