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开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4 号令)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目前,我司的《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经完成,拟向管理部门报批,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报批前公开(其中涉及个人隐私、企业经营秘密的信息做了屏蔽处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环评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8IqBjxhFQbVWicOqHOa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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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