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建设资金为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
2.1.3项目规模:本工程在永宁街长岗村创誉路与永和河交界的西南角,厂区建设征用地约100亩,新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采用全地下布置形式,近期总建设规模15万m³/d,生活污水厂设计规模10万m³/d(土建一次性完成,设备安装7.5万m³/d),工业废水厂5万m³/d;新建配套管网约18.2公里,包含d1350~d1500生活污水管约8.4公里,d800~d1500工业废水管约5.8公里,生活污水厂DN1500尾水排放管约50米,工业废水厂DN800尾水排放管约3.9公里。本工程服务范围为永宁街道,宁西街道和增城区技术开发区,服务面积104.14平方公里。
2.1.4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1372.83万元,建安费约156516.3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1)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范围内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以及服务类(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
(2)服务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保管理、组织协调等施工监理工作,以及委托人委托的材料及实体检测、施工监测等服务监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为止。
工程收尾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定结算为止。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0132397.8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投标人应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2.1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年6月1日10时45分至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1 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 “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联 系 人: 余小姐
电 话: 020-82663316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20-8527236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联 系 人: 余小姐
电 话: 020-826633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电 话:020-82639502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5 月 12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