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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3-05-04 来源: 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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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在永宁街长岗村创誉路与永和河交界的西南角,厂区建设征用地约100亩,新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采用全地下布置形式,近期总建设规模15万m³/d,生活污水厂设计规模10万m³/d(土建一次性完成,设备安装7.5万m³/d),工业废水厂5万m³/d;新建配套管网约18.2公里,包含d1350~d1500生活污水管约8.4公里,d800~d1500工业废水管约5.8公里,生活污水厂DN1500尾水排放管约50米,工业废水厂DN800尾水排放管约3.9公里。本工程服务范围为永宁街道,宁西街道和增城区技术开发区,服务面积104.14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1372.83万元,建安费约156516.3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有关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以业主安排的工作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控制;2)施工图预算编制;3)计量支付审核;4)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5)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费用审核;6)图纸设计变更审核及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7)委托合同价格审核;8)协助业主完成结算审核;9)项目业主单独发包(如有)的专业工程施工或设备材料采购的合同结算审核等。每个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阶段:

    (1)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方案比选及测算,提交合理化建议;

    (2)参加图纸会审,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方面的专业意见;

    (3)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成本;

    (4) 提供类似项目的建筑标准及参考造价供委托人参考,配合委托人修改、确定建筑标准;

    (5)若限额指标超限,咨询人应及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造价节省建议;

    (6)根据委托人需要,提出、评估和报告不同的建筑形式、施工方法、建筑材料和设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当设计单位更新此阶段的图纸版本后,咨询人应重复上述工作,直至此阶段最终图纸之设计造价满足委托人成本控制要求;

    (8)按委托人要求出席相应的设计协调会及专家论证会,就设计的经济性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9)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按委托人要求提交成果。

    (10)负责根据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11)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设计阶段的其他相关服务。

    2.招标阶段(如需):根据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委托人需求,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招标项目各专业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开标后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及委托人要求,对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并提供复核报告;审核招标文件,提交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服务期开始时招标控制价已完成审批的项目除外。

    3. 施工阶段:作为独立的一方,做好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审核工作,根据施工图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实物量、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与工程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洽谈索赔事项、建立管理台帐等进行动态造价控制。

    (1)调整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2)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成本控制方案,包括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管理方案;

    (3)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

    (4)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的索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调解合同争端,在仲裁过程中提供合法的依据;

    (5)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现场签证工程量及价款、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及价款;搜集月度材料信息,编制/审核月度工程量及材差价款;现场签证涉及造价,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认。就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造成的影响提交较准确的计算分析。协助委托人就工程变更涉及的价款与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

    (6)负责审核施工工程进度款,对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为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准确的结算依据;

    (7)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并提供给委托人,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尽可能节省成本的建议,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或设备价格的浮动等,及时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意见;

    (8)每月提交一份工程成本控制报告。根据截止至当月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的工程量、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等资料对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预测;

    (9)按委托人要求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

    (10)审核所有涉及造价的工程技术文件并分析造价影响;

    (11)造价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总负责人每月参加监理例会的次数不得少于1次。

    (12)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 2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并配备一台业务用车,要求中级工程师职称(造价相关专业),造价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至少5年。(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4. 竣工结算阶段:配合搜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协助业主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确保结算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正确性。

    5. 决算阶段:配合搜集和整理决算依据资料,配合完成本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建档工作。

    6. 审计阶段:配合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等相关配合服务工作,配合财务工作。

    7.负责在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项目或工程的前期费用、工程相关费等费用的预算价编制、进度款审核和协助业主结算价审核工作。

    (1)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土方地形图和控制点费用、七通一平工程费、清表费用、前期服务费、临时设施建造费(施工围墙)等;

    (2)工程相关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费、专项检测费、监测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面积测绘等。

    8. 咨询人提交的所有造价文件格式均需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9. 须提供委托人交代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含司法鉴定服务)。

    10.咨询人须按委托人要求指派驻场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沟通对接,以一星期为一周期,每星期不少于一天(8小时)。

    11. 负责建立合同、项目建筑业产值申报、项目纳税、付款、变更签证、预结算等管理台帐。

    12.向委托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委托人解决合同纠纷。

    13. 对于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反索赔等情况及时与监理单位、委托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时进行预估、核算、核对,做到整个过程记录清楚,依据充分,计算清晰,结果明确。因咨询人对现场发生情况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工程造价不完整,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由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

    14.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详见《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2.2.3服务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广州市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详见《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2.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收到甲方通知开始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时止。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2.2.5最高投标限价:760.334288万元。

    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投标。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4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月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月   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   月   日 10时15分至2023年   月   日 10时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5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0-82663316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第八层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0-8266331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市莲路南百众创意园1栋508

    联系人:方工    电话:1562767969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电话:020-82639502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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