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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村镇鹅桂洲十字滘堆场至刘屋洲取水口防汛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3-01-20 来源: 仙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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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村镇鹅桂洲十字滘堆场至刘屋洲取水口防汛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2〕30号(项目代码:2204-440118-04-01-6712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十字滘村。

      2.2项目规模: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鹅桂洲十字滘堆场至刘屋洲取水口堤段约3公里进行硬化整治,硬化路面宽约5.0m,建设岔路口5处,错车道6处,整治后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概算总投资为897.40万元。

      2.3最高投标限价:7574095.04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鹅桂洲十字滘堆场至刘屋洲取水口堤段约3公里进行硬化整治,硬化路面宽约5.0m,建设岔路口5处,错车道6处,整治后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2年7月~2022年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 “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4.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3年1 月19日00时00 分至2023年2 月8日10 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4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 8日 10 时00 分,有关电子投标的操作指引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即:2023年2月8 日10时00 分至2023年2月8 日10时30分

      5.2 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10时00 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5.7 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20〕102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3年9月27日。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7. 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8. 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9. 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排名>>施工一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得分按80分计算(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

      10.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中16号

      邮    编: 511300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20—8293113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邮    编:510640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13828455443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邮    编:511300

      电    话:020-82639502

      2023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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