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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村街北环路和东溪路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04-12 来源: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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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朱村街北环路和东溪路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增城区发改和改革局关于朱村街北环路和东溪路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增发改投批〔202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朱村街北环路和东溪路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朱村街北环路和东溪路周边区域。

      2.3项目规模:项目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沿北环路,东溪路、全兴街和金兴路道路两侧,沿线道路全长约 12.7km。整治内容包括丹邱村新河社美丽乡村建设、朱村街北环路沿线关键节点房屋提升和朱村街北环路沿线房屋提升三大板块,涉及建筑立面整治,并包含乡村院落景观打造、文化小品、彩色墙绘和稻田展厅建筑工程等。

      2.4最高投标限价:1251400.00元。

      2.5检测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检测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

      2.7标段划分:_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5.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2年4月13日00时00分至2022年5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 9 时45分至2022年 5月 6 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7.3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2855269,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邮    编:511300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姚工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20-32855269                        电    话:020-82627566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邮    编:510000

      电    话:020-32821156

      2022年4月1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如有, 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 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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