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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福耀玻璃厂及周边区域防洪排涝整治工程监理

    2021-10-13 来源: 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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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增城区福耀玻璃厂及周边区域防洪排涝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福耀玻璃厂及周边区域防洪排涝整治工程监理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0]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增城区福耀玻璃厂及周边区域防洪排涝整治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增城区新塘镇。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1)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片区内永和河堤防2710m,新建和改造片区主要排水管渠,新建防洪节制闸4座,新建排涝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25m³/s),新建塘美湿地,东埔河荔新公路桥下断面拓宽等。永和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东埔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项目总投资31031.288389万元。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及管理等监理工作。

      2.5监理服务期: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进场动员会开始算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之日止。

      2.6最高投标限价:4840483.5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任命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注: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 “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广州”(http://credit.gz.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有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 (网上投标登记) 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1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2日10时00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9时45分至2021年11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1  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827683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18011939201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区福耀玻璃厂及周边区域防洪排涝整治工程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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