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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1-04-30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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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增发改投批[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南北大道西侧。

      2.3项目规模:项目拟建共分两部分,包含近期规模30班小学(1350人)及24班中学(1200人),远期规模36班小学(1620人)及48班中学(24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4776.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8255.2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为97360.6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40894.67平方米(含地下室2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科技楼(实验楼)、综合楼、教工宿舍、学生宿舍、体育馆(内含游泳馆)、演艺中心、食堂等功能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地、广播系统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管网等室外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15490318.78元。

      2.5检测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监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检测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具体以检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_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监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1.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1.7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3.1.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1.9近二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0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4.4投标担保  1  万元。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5.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1年5月1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5月1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21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7.3开标时间为2021年 5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62701971,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邮    编:511300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林工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20-62701971                         电    话:020-83383274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邮    编:510000

      电    话:020-32821156

      2021年4月30日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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