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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西福河乌石陂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0-09-30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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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增城区西福河乌石陂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

      1.1.3 设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财政评审中心审批,施工图预算编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R水利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增发改函【2020】1362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与内容:

      乌石陂拦河闸主要任务是保证西福河沿岸农业灌溉用水,灌溉面积为0.23万亩。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重建拦河闸;2)重建引水闸:3)改造防汛道路:4)重建管理房等。

      乌石陂拦河闸工程等别为V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本项目投资估算7489.08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现场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和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1.2.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1.2.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人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牵头人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3.1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2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 2020 年11月2日11时00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1.3.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1.3.4 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日10时 00分至2020年11月2日11时00分。

      1.3.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时00分。

      开标地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持有以下资料:①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3.7投标担保(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20.0619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6.8141万元,设计费(含设计费、施工预编制费、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3.2478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a.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b. 工程测量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c.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d.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e. 投标报价不作为支付依据,实际的勘察设计费用按财政评审部门的评审价×(1-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按投标时所报下浮率),且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完善后1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63950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1.7.2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1.7.3 联系人:温工

      1.7.4 电话号码:020-82639382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

      1.8.3 联系人:梁工

      1.8.4 电话号码:020-38937330

      1.8.5 传真号码:020-38811355

      1.8.6 电子邮箱:gdhh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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