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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塘镇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和新塘镇中部片区次支管网完善工程房屋安全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2020-07-04 来源: 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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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塘镇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和新塘镇中部片区次支管网完善工程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增发改投〔2019〕364号和增发改投〔2019〕4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塘镇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和新塘镇中部片区次支管网完善工程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2.2建设地点:增城区新塘镇中部片区。

      2.3项目概况:①新塘镇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公共管网病害修复工程:新建d300~d600污水管5591m;2.公共管网错混接整改工程:新建d300~d1350污水管16166m,完善现状排水管网;3.暗流清污分流工程:新建d100~d500污水管51690m,清除淤泥,恢复渠箱为清水及雨水通道,提升渠箱排涝能力;4.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新建d100~d500排水管132434m,对流域内的合流制、分流但存在错混接的排水单元进行达标创建工程;5.小微水体改造工程:清理垃圾及杂草,增设生物浮岛、跌水堰等;6.智慧排水管网综合管控平台建设。

      ②新塘镇中部片区次支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新塘镇中部片区次支管网完善工程,管网服务面积共6.72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d300污水管46305m、d500污水管15283m,配套实施污水检查井、管道拆除及修复、管线保护、房屋保护等配套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738.23万元;

      具体计算过程为:新塘镇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需鉴定房屋暂定面积估算324490m²,新塘镇中部片区次支管网完善工程需鉴定房屋暂定面积估算413739m²。按综合包干单价5元/m²,施工前后各鉴定一次计算,新塘镇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房屋安全鉴定招标限价324.49万元,新塘镇中部片区次支管网完善工程房屋安全鉴定招标限价413.74万元,两者合计738.23万元即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后各项目分别签订服务合同并独立结算,合同暂定价为各项目服务费限价*(1-中标人的投标下浮率)。具体实施时,实行中标综合单价包干,中标综合单价=计算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包干单价×(1-投标下浮率),工程量按实计取确定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评审价。

      (备注:各项目招标代理费合同价以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总价为基数进行计算,并按各项目服务费限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占比进行分摊确定。各项目分别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并独立结算。)

      2.5鉴定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

      (1)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从建筑物变形和结构构件裂缝、损伤及缺陷的角度,对工程项目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周边房屋在施工前及施工后的建筑物结构现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作好证据保存,以便日后明确房屋的损害责任,减少因施工导致的纠纷,并结合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出具准确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以明确该工程实施是否将对周边建筑物安全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对沿线建筑物存在扰动,以及保护加固房屋措施的建议,为委托方妥善处理及保护沿线建筑提供准确、科学、客观的技术信息参考依据,为对工程项目顺利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2)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鉴定方案编制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鉴定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

      (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工作的协调,将工程检测鉴定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申报鉴定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鉴定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鉴定要求: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或规定要求,根据本项目鉴定服务内容,中标人制定鉴定技术方案(含各区域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区域进行实际鉴定前,需将具体鉴定技术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鉴定的,产生的相关鉴定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清单进场鉴定,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鉴定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要求增加或减少各鉴定区域以及各区域细化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整理和备案,确保满足实施工程项目的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已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4.4投标担保  1  万元。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5.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执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0年 7 月 4 日至2020年 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 7 月 4 日至2020年 7 月 24 日 10 时 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投标登记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7.3开标时间为2020年 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3 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2011,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020- 8277201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273号13H房  

      联 系 人: 祝工  

      电    话: 020-87543323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增荔城街园圃路4号

      电    话:020-82639502

      2020年 7 月 4  日

      备注: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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