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0118-04-01-930462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石滩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东部片区)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石滩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东部片区)勘察设计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石滩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东部片区)勘察设计 |
公示名称 | 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石滩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东部片区)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6日10时00分 |
评标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得分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综合得分 | 1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30.00 | 56.484 | 9.351 | 95.84 | 2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30.00 | 46.542 | 9.616 | 86.16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0.00 | 45.858 | 9.362 | 85.22 | 4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27.00 | 41.058 | 9.299 | 77.36 | 5 | (主)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4.00 | 36.60 | 9.279 | 6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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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01677771843T | 1 | 9448763.88 |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勘察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应在勘察成果提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起计算(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耀勇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03520Y | 2 | 9327569.21 |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勘察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应在勘察成果提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起计算(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鑫辉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1100000828542792 | 3 | 9443817.65 |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勘察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应在勘察成果提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起计算(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仲崇军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石滩镇体育馆8号楼302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2923241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2639502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镇前路25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5月10日0时0分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13日0时0分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