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118-04-01-836114 |
投资项目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第二次)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2025.4.21 |
评标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 | 检测方案评分 | 投标报价 | 总得分 | 1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65 | 22.29 | 9.82 | 97.11 | 2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57 | 20.57 | 9.27 | 86.84 | 3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55 | 17.86 | 9.57 | 8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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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468477.11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阮大威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2301001107509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54728.42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吕文龙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粤高职证字第1700101013127号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06811.03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钟志峰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2200101155983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袁工 | 联系电话 | 020-2622325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 联系电话 | 020-26223256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8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1 日00时00分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118-04-01-836114 |
投资项目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第二次)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2025.4.21 |
评标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 | 检测方案评分 | 投标报价 | 总得分 | 1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65 | 22.29 | 9.82 | 97.11 | 2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57 | 20.57 | 9.27 | 86.84 | 3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55 | 17.86 | 9.57 | 8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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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468477.11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阮大威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2301001107509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54728.42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吕文龙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粤高职证字第1700101013127号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06811.03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钟志峰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2200101155983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袁工 | 联系电话 | 020-2622325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 联系电话 | 020-26223256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8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1 日00时00分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118-04-01-836114 |
投资项目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第二次)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2025.4.21 |
评标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 | 检测方案评分 | 投标报价 | 总得分 | 1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65 | 22.29 | 9.82 | 97.11 | 2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57 | 20.57 | 9.27 | 86.84 | 3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55 | 17.86 | 9.57 | 8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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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468477.11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阮大威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2301001107509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54728.42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吕文龙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粤高职证字第1700101013127号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06811.03元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钟志峰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2200101155983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袁工 | 联系电话 | 020-2622325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 联系电话 | 020-26223256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8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1 日00时00分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