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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一石滩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东部片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10 来源: 石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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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一石滩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东部片区)(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增发改投批〔20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申报超长期国债及各类专项债,剩余资金由区财政出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一石滩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东部片区)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东部片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包括对石滩镇东部片区进行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提升、公共管网完善及错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结构性隐患整治、片区雨污分流、区域污涝同治和智慧化建设 6 个子项。

      1、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提升:清淤检测 DN300~DN500 污水管 4.40km,修复污水管 2.20km,新建 D108x4压力管 3460m,新建 D165x5.5 压力管 422m,新建泵站 6 座,AAO 一体化处理设施罐体更换 1 套;

      2、公共管网完善及错混接改造:新建 DN300~DN500 分流管 14158m;

      3、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结构性隐患整治:修复 DN75~DN500 污水管,管长约 5542m,局部树脂固化修复DN600~DN1000 共 93 处;

      4、片区雨污分流:新建 DN200-DN500 分流管 21.58km,DN150 污水接户支管 6.72km,新建 DN110 雨水立管 4.026km;

      5、区域污涝同治:新建 d300~d1800 雨水管 2353m;

      6、智慧化建设:布置水位、流量、水质、易涝点、雨量监测点 25 处,现状泵站加模块 26 套,分散设施配电柜里加设模块 2 套以及增加 2 套叠螺机。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

      2.4 勘察设计工期:

      勘察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应在勘察成果提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起计算(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管网资料收集、管道摸査、检测、溯源等工作,并取得管线摸査检测成果文件、地形图测量,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前期报建手续等工作,深度达到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要求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补勘要求。

      设计范围包括: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编制竣工图;编制由设计单位发起的设计变更造价文件、现场服务、设计跟踪服务及其它相关图纸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协助规划报建等工作,深度达到2013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955.45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含摸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38.28  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17.17 万元。投标人的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费(含摸查费)投标报价和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注:①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两者均不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

      工程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规定,按实结算,并结合设计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1-设计中标价/设计投标限价×100%),计算所得的设计费超过批复概算中设计费用,则以批复概算中的设计费用作为结算价。

      勘察费(含摸查费)最终结算价: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规定,按实结算,并结合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1-勘察中标价(含摸查费)/勘察投标限价(含摸查费)×100%),计算所得的勘察费(含摸查费)超过批复概算中对应的概算勘察费(含摸查费),则以批复概算中对应的概算勘察费(含摸查费)作为结算价。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合同勘察设计内容,在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范围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②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③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以内。

      2.7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880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094.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321.40万元,基本预备费约1393.27万元。

      2.8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3.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2.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3.4  外国或澳门、中国台湾省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5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提供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R不需要):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本项目要求的承接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9 其他情形:

      3.9.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9.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

      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重新组织招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①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套:包括“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备用)”1个、“技术文件光盘(备用)”1个、“保密文件光盘(备用)”1个。密封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情况)”

      ②投标人代表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提供,格式自定)、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6.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超过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

      6.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8. 其他事项

      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招标人要求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投标人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投诉处理

      8.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2923241

      地址:石滩镇体育馆8号楼302

      8.5.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5.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8.5.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 资格审查方式

      9.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9.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10.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0.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滩镇体育馆8号楼302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0-8292324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20-86673560/18302085077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镇前路25号

      电话号码:020-82639502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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