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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雅瑶河(新塘段)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3 来源: 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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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增城区雅瑶河(新塘段)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3] 7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雅瑶河(新塘段)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项目代码:2020-440118-48-01-077690

      2.2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

      2.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新塘镇,整治河道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城建区规划排涝标准采用3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农田片区规划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加固整治雅瑶河(新塘段)河道共计12.415km,其中干流6.462km,雅瑶岔道1.862km,立新岔道0.318km,雅瑶二支涌1.303km,雅瑶三支涌1.833km,白石河段0.637km;(二)重建桥梁7座,重建桥涵3座,重建小型排涝泵站6座,重建节制闸2座,重建穿堤箱涵9座;(三)新建三支涌出口水闸1座,新建支流防洪闸2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417.521184万元,其中(1)第三方检测最高投标限价为333.861184万元;(2)房屋鉴定最高投标限价33.66万元(暂定估算面积33660㎡,按综合包干单价5元/m²,施工前后各鉴定一次计算)(3)暂列金额为50万元 。

      2.5检测服务期限:从检验监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委托人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构配件、工程实体检测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④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

      ⑤工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竖向位移/垂直位移/沉降、②水平位移、③支撑轴力/内力、④地下水位、⑤深层水平位移/侧向变形/测斜、⑥软基处理监测等。

      ⑥本项目的检测包含房屋鉴定、基坑监测和广园快速路桥、荔新公路桥监测等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所有检验监测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检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该项目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检测参数满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要求、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组织实施工作、资料整理和备案。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检测项目及数量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质量的验收和备案要求。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证书(检测专业范围覆盖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机械电气、金属结构、量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机械电气、金属结构、量测等类别,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招标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6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备案的,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在项目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通过备案,格式自定)。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8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5年04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04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3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8588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133号4楼402室

    邮    编:511300                           邮    编:511300

    联 系 人:钟工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20-82778588                     电    话:15216296092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邮    编:511300

    电    话:020-82639502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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