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街鹤园路建设工程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增江街鹤园路建设工程[JG2025-070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20-8271573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28211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附件关联网站:https://www.gzggzy.cn/jyywjsgcszgczsjggs/1038548.jhtml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