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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公社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公告

    2025-03-08 来源: 中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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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镇综合事务中心受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 2025年 4月 7日上午10:00在综合事务中心(中新镇中福路40号)对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HZKF-乌石村大公二LX20250001 )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明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国有建设用地(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15078号),资产占地面积约49.217亩(其中大公一社9.691亩,大公二社10.996亩,大公三社8.911亩,大公四社9.614亩,大公五社10.005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广汕公路北侧;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

      4.合作期限:40年(含建设期6个月);

      5.合作开发固定收益底价:40000.02元/年/亩(即3333.335元/月/亩),合作开发固定收益不含税;

      6.合作开发固定收益收取方式:按每月为一期收取;

      7.合作开发固定收益递增方式:第1年至第30年每5年增长5%,第31至第40年在第30年固定收益的基础上一次性增加10%。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易保证金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1日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福支行 ;账号:07551370000000093;(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约保证金为¥49216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壹佰柒拾元整)(各社按面积计收)。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转化为大公二社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合同约定补足,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因合作开发产生的税费由合作方承担。

      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时间起半年,期间固定收益减半;如遇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旧村更新改造的,各期项目用地的土地补偿款全部归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因各期项目用地征收、征用、拆迁、旧村更新改造等所产生的设施设备补偿、停产停业补偿、搬迁费等营业性补偿均归企业方所有,合同期第1-10年遇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旧村更新改造的,各期项目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由企业方单独享有,第11-20年20%归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80%归企业方所有;第21-30年40%归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60%归企业方所有;第31-40年60%归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40%归企业方所有;其他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具体按当时征收方案执行。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要求条件:

      1. 产业类型为第二产业纸制品制造 (行业代码:C223 纸制品制造);

      2. 需与中新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3. 建设规划容积率不低于2.0;

      4. 投标方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三、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明投方式竞投,合作开发固定收益底价40000.02元/年/亩 ,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20元/年/亩,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4月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中新镇综合事务中心(中新镇中福路40号)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4月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中新镇乌石村村委,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电话:13825118063/13609091078),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547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注意事项

      1.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2.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

      3.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中新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二、三、四、五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毛先生                    联系电话:13825118063/13609091078

      交易机构名称:中新镇综合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中新镇中福路40号      联系电话:020-32966773

      中新镇综合事务中心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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