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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宁街翟洞村铜鼓坑森林防火通道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28 来源: 永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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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穗增发改投批〔2023〕72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要求,根据 《关于黄埔区、增城区共商广州东部枢纽地区规划建设和加强地区合作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3〕1号) 资金已经落实,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现对永宁街翟洞村铜鼓坑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宁街翟洞村铜鼓坑森林防火通道工程

      二、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297300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粤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28899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监管电话:020-8271059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永宁街翟洞村,线位整体呈南北方向,起于田心社,经华星光电企业园,利用规划五路、规划二路北延线规划线位,往西北进入铜鼓坑布置森林防火通道。全长约2.11km,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单车道布置,路基宽度4.5m,设计速度15km/h,全线为新建路基段,沿线共设置6处错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和排水等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规模:项目位于永宁街翟洞村,线位整体呈南北方向,起于田心社,经华星光电企业园,利用规划五路、规划二路北延线规划线位,往西北进入铜鼓坑布置森林防火通道。全长约2.11km,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单车道布置,路基宽度4.5m,设计速度15km/h,全线为新建路基段,沿线共设置6处错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和排水等工程。项目概算总金额1695.9966万元,建安费1457.0134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561519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 12 月 28 日至2025年 1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建造师的专业及项目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95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完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②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完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信用情况:不存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惩戒内容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一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投标人资格条件2-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如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的,招标人线上作出答复。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2973007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荔香街31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电话:020-82710598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国路6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八、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23-1招标文件范本。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在下划线内填写内容,其他部分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粤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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