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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12-04 来源: 永宁街道办事处
    【字号: 分享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18-04-01-887174

    投资项目名称

    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2日 8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综合得分

    1

    (主)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95.91

    2

    (主)武汉瑞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3.5

    3

    (主)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73.49

    4

    (主)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69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主)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91440105MA59E7AQ6Q

    1

    23998.097620(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44633642、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22252;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资质/A143000768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许保江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3202305156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

    (主)武汉瑞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91420100333465527P

    2

    24014.929953(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420日历天

    资格情况: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42117311、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7]0176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A142001257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徐谦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鄂1422020202305267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

    (主)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914201007375014839

    3

    23805.728100(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42005426、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5]002204;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A150000190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赵琴

    资质资格: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武职任[2022]270号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荔香街3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0-3298890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32821156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7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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