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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果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11-17 16:09 来源: 正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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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正果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285 号 204 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S21ZG0801

      项目名称:正果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正果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项目交货安装并交付使用时间

    1

    垃圾压缩站设备

    1批

    1900000.0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提供2020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285 号 204 房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285 号 204 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只接受已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二)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按公告上传格式或自拟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正南街80号

           联系方式:020-82811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285 号 204 房

           联系方式:136313312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631331226



           附件:正果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加时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