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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方案的公告

    2024-03-13 17:39 来源: 石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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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方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公开征集一家有资质单位承接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请有意向的单位遵照本公告有关要求报送项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

      二、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三、服务内容

      运营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以下简称颐康中心),资质单位运营的颐康中心应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提供的服务项目根据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政策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90.2万元(服务期限为11个月)

      五、对供应商的资质及业务要求

      (一)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经验或业务资质。

      (五)服务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具有快速响应项目需求的综合服务能力。

      六、服务供应商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证明。

      (二)服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

      (三)报价人响应需求时间合理性预测材料,并提供响应承诺书。

      (四)项目报价方案。

      (五)人员资质:

      服务供应商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医师、护士、康复治疗师、社工等人员。其中:①提供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类服务的,应当配备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②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100%持有有效健康证;③养老服务向导应当经民政部门培训后上岗;④养老护理员持证率100%;⑤由具有财会专业教育背景或持有财会职业资格证书的财务人员管理财务。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七、提交材料联系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可邮寄(请发邮政快递)或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8号楼石滩镇公共服务办,联系人:刘栩男,电话:020-82922393。

      八、遴选程序

      (一)由我镇组成内部评选工作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从履职资质能力、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项目经验、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服务商。

      (二)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镇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综合评分表

    分值构成

    商务评分40.0分
    服务评分50.0分
    信用记录评分5.0分
    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评分5.0分

    总分

    100分

      一、商务评分表(合计:40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项目实施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得2分:无,得0分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能力,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得2分;无,得0分。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遴选公告公示之日前3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得2分;无,得0分。

    4.依法缴纳社保,提供遴选公告公示之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得2分;无,得0分。

    5.拥有健全合理的组织架构,员工职责范围明确的,得2分;无,得0分。

    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复印件。

    10

    相关运营服务

    经验

    投标人具有养老相关运营服务经验,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10

    专业保障能力

    投标人具有养老服务相关智慧养老产品,并出具相关证明(产品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个得1分,最高5分,没有的0分。

    注: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5

    家庭养老床位运营保障能力

    投标人具有针对家庭养老床位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的需求的响应能力,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

    医养结合实施运营能力

    1.投标人自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得5分;

    2.与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合作的(需提供合作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等及合作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得3分;

    3.无或其他不得分。

    备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食品经营资质

    1.投标人自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得5分;

    2.投标人与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合作的,得3分(需提供合作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等及合作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无或其他不得分。

    备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二、服务评分表(50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项目运营服务方案

    方案人员配置:根据各投标人职能部门设置、行政和业务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配备(比例)等情况进行评审:

    1.有详尽的职能部门设置及各类人员配置在专业及数量上符合项目需求及实际需要的人员配置方案,得5分;

    2.无人员配置方案不得分。
    备注:提交证明材料。

    5

    投标人能围绕石滩镇养老工作和结合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为主题,提出与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养老服务向导、老年人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服务、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长期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等项目内容,并提供项目运营计划书进行评选:

    1.项目运营计划书紧紧围绕石滩镇特点设计,计划书运用了社工手法,内容详细、执行性高,得8分。

    2.项目运营计划书有围绕石滩镇特点设计,计划书没有运用社工手法,有内容,执行性一般,得5分。

    3.不能提供,得0分。
    备注:提交证明材料。

    8

    运营规章制度,根据各投标人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制订情况等情况进行评审:

    1.有详细的运营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人事等各项制定,得6分;

    2.无相关运营规章制度,得0分。
    备注:提交证明材料。

    6

    运营服务措施,根据各投标人所提出的服务措施是否符合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的服务规范等进行评审:

    1.有详细的服务措施且符合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规范,得6分;

    2.有服务措施但不符合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规范,得3分;

    3.无提供服务措施不得分。
    备注:提交证明材料。

    6

    突发应急预案,提交服务中心日常安全管理,应急(突击)事件及矛盾纠纷处理预案:

    1.有详细的突发应急预案,包含制定服务中心日常安全管理、应急(突击)事件、矛盾纠纷处理等各方面的预案,得5分;

    2.无相关突发应急预案,得0分。

    备注:提交证明材料。

    5

    颐康中心智慧化管理系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床位):

    1.提供颐康中心智慧化管理系统方案,得5分;

    2.无颐康中心智慧化管理系统方案,得0分。

    备注:提交证明材料。

    5

    运营团队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

    (1)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得3分,大专学历,得2分,大专学历以下,得1分;

    (2)从事养老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2年以上,得2分;工作经验1-2年,得1分;工作经验1年以内,得0分。

    注:1.项目负责人除本项外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居家社区养老项目负责人。
    2.须提供近六个月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查询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5

    二、其他人员。项目拟指派团队人员的资格情况进行打分:

    (1)项目团队中具备职业医师的,得2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得1分,没有的0分,最高得2分。

    (2)项目团队中具备康复治疗师的,得1分,没有的0分,最高得1分。

    (3)项目团队中具备社会工作或社会学等相近专业学历,同时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得2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得1分,没有的0分,最高得2分。

    (4)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一人具备财务职称资格的得1分,没有的0分,最高得1分。
    (5)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一人具备养老服务向导,且经民政部门培训后上岗的,每人的1分,没有的0分,最高得2分。
    (6)项目团队人员中养老护理员持有岗位培训证书,100%持有的得2分,没有100%持有的得0分,最高得2分。
    注:上述其他团队人员须提供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以上参与评分的其他团队人员不得重复。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0

      三、信用记录评分表(5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综合信用能力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失信得5分,已失信得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四、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5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报价人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能够快速响应(给予解答、指导、解决有关问题),及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其中能够10分钟内响应,且30分钟内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得4分;能够30分钟内响应,且1小时内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得2分;能够1小时内响应,且2小时内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得1分;超过1小时响应,超过2小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得0分。本项需提供服务人员从办公地点赶赴现场提供服务的时间测算证明及承诺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