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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采购项目询价的公告

    2022-08-31 14:48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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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单位的工作发展需要,拟采购以下所涉及的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采购项目,我单位现以询价方式选定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负责上述工作,现特邀请你单位参加。具体项目概况和询价要求见附件。

      附件:1、项目概况及要求 ;

      2、报价文件(格式);

      3、用户需求书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

      项目概况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及概述:

      1、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供货

      最高限价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采购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人民币10万元

      二、承包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三、报名确认及询价文件的领取:

      领取方式:采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方式。

      注:如有关于本次询价项目的更正说明,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我单位将以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更正说明给已确认参与询价的单位,如在收到更正说明后的单位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我单位认定无效的,责任由被询价单位自负。

      四、报价方式:

      根据市场价格确认询价报价方式报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我单位确认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12时00分,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报名确认的承包单位提交报价文件须包括:报价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方式:密封方式。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报价文件须经承包单位签章齐全后用牛皮纸信封密封递交至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六、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确认第一候选单位是以有效报价公司的最低报价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以相同报价的公司再次报价,同样以报价低的公司为第一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联系人:莫骏雄

      联系电话:82759332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

      日期:2022年8月31日


      附件2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采购项目

      报 价 文 件

      报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受托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            
    目   录

      一、报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采购项目报价价格货币:人民币10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投标总

      (人民币:元)

      1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采购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小写:RMB 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产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合计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书”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本表内的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附件3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用户需求书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成交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资金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采购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10万元

    财政性资金

    二、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1

    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

    不限

    不限

    2

      三、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配置要求:主机一台、1000ml蒸馏瓶6只、压缩机一台、药典专用冷凝管6只,带四氟塞加酸管6只,100ml锥形瓶6只。合格证一份、仪器操作说明书一份、装箱清单一份、产品保修单一份。

      参数要求:

      1、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由以下单元组成:六套加热控制单元、一套冷却水自循环单元、六套氮气流量自动控制单元、六组磁力搅拌控制单元和计时控制单元和滴定单元组成。

      2、加热方式:采用碗状远红外陶瓷加热炉,红外线辐射加热(无明火加热、防水)整机具有微沸和全沸调节,自动调节加热功率,防止实验过程中爆沸。

      3、加热单元:6个,可单孔单控;

      4、升温时间:5~8min

      5、氮气装置:主机设有氮气总接口,具有氮气保护功能,可单孔控制氮气流量(0~2L/min可调)

      6、控制模式:可同时设置蒸馏时间,自动停止加热,自动化程度高,无需人工看守。

      7、磁力搅拌控制单元:

      7.1 在每组蒸馏单元的接收区应设有独立的内置式磁力搅拌装置,搅拌速度可通过旋钮调节转速。

      7.2 计时控制单元:根据药典方法每组蒸馏单元应设有独立的计时控制装置,可设定工作时间0-200min,工作时间设定好开始实验后自动计时,计时结束可自动停止加热;

      7.3滴定单元:主机应设有独立的滴定蝴蝶夹,方便固定滴定管进行滴定

      8、单孔功率:0-500W(单炉、可调)

      9、总功率:≤3500W(可调)

      10、冷却方式:封闭式内循环回流系统,无需外接冷却水源,压缩机制冷降温内循环系统,适合大批量工作,冷凝效果更佳。

      11、时间控制:0-200min(可调),可通过设置蒸馏时间自动停止工作。

      12、蒸馏瓶规格:1000mlX6  

      13、接收瓶规格:锥形瓶

      14、工作条件:

      电源:AC 220V,50Hz

      环境温度:10-35℃  

      环境湿度:<60%

      注: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提出的技术参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更优的(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要求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仪器设备,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2)必须提供仪器设备出厂合格证。

      (3)中标人应将所提供仪器设备的随车清单、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技术图纸、跟踪服务卡、交接清单等交付给采购人;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五、售后服务

      1、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设备进行 1 年免费整机保修服务及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保修期自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2、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质量造成的货物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则从更换日起计。

      3、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负责提供不低于原厂配置的维修保养服务,货物非人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修理。

      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仪器设备到货交付签收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 %;

      (二)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请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