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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潭镇白水寨大道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文件已失效)

    2021-06-21 14:59 来源: 派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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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潭镇白水寨大道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0967)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派潭镇白水寨大道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于2021年6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

      一、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研发能力:

      原文: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建设类专业专利证书的,按证书个数由高至低排名,第1-2名得1.8分,第3-4名得1.2分,第4-5名得0.5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如出现排名重复,则后面名次跳跃排名,例如有两个第1名,则下一名为第3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现文: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建设类专业专利证书的,按证书个数由高至低排名,第1-2名得1.8分,第3-4名得1.2分,第5-6名得0.5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如出现排名重复,则后面名次跳跃排名,例如有两个第1名,则下一名为第3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9:

      原文:9.本表中的人员均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和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人员职位不得兼任,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分,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文:9.本表中的人员均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和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近一个月(2021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人员职位不得兼任,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分,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公告简要

      原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现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4、公告简要

      原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986.15

      现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474.775291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及其附件为准。

      三、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请各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等信息进行查询。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