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罗岗村安置北区户外车棚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经济联合社
3、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3、项目概况:建设户外非机动车车棚三个,总建筑面积1032平米,划非机动车位250个,详见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
4、本项目建安费的最高限价为1341035.17元。报价时根据评审的建安费报下浮率及总报价具体金额,报价函所报价格为本项目合同价格的暂定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二、承包单位资格:
具有符合本项目施工的相关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
三、承包内容:
罗岗村安置北区建设户外非机动车车棚三个,总建筑面积1032平米,划非机动车位250个,详见施工设计图。
四、工期要求:
要求60天内完成该工程所有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图纸、工程量清单以自行下载本施工招标公告附件方式领取,登录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通知公告”栏查找本招标公告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以现金或微信支付形式于开标当天交纳,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在投标后原额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招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七、报价方式:
以评审的建安费综合单价为最高限价,统一报下浮率,详见附件《报价书》
八、报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 1月 1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址:荔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320室。
3、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工程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九、报价书提交时间:
1、报价书提交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10:00-10:30
2、报价书提交地点:荔湖大道101号罗岗村委一楼大会议室
2、提交方式:密封方式。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报价文件须经报价单位签章齐全后用牛皮纸信封密封递交至 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报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签章。由公司法人代表来提交或由其所在公司开出委托书委托人带上身份证来提交报价书。
3、开标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10:30
十、中标单位确认方式:
确认第一候选单位是以有效报价公司的最低报价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以相同报价的公司再次报价,同样以报价低的公司为第一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十一、合同价
合同价以中标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结算评审为准,如施工过程发生工程变更,变更部分的单价按下浮率后计算,变更工程量按实量计算。
十二、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 荔湖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村监委委派 5名以上人员组成。
十三、其他:本次招标的结果将以当场告知方式通知各参与招标的单位。第一候选单位须在收到确认通知书3日内携带确认书和项目有关资料前来签订施工合同。
十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570353479
交易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26256622
机构地址:增城区荔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320室
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1年 12月 21日
附件:
报 价 书
1、根据你方发来的《罗岗安置北区户外车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经考虑,我方愿以该工程评审的建安费为最高限价下浮 1 % ,即总报价为 元,并按上述询价邀请函要求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在合同实施期间,该报价保持不变。
2、我方承认报价函所报价格为本项目合同价格。
3、如我方为第一候选单位,我方保证按上述询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询价函、确认候选通知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1-罗岗安置北区户外车棚建设工程施工图2021101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