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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办理流程

    2022-06-30 来源: 广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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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本市户籍的家庭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填报申请,并向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递交书面证明材料。 2、接收申请。街(镇)接件人员核验申请人网上申请材料及书面证明材料,有法定不予受理情形的,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街(镇)接件人员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资料;申请人没有法定不予受理情形,且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街(镇)予以委托经济核对。 3、经济核对。核对机构应在收到纸质资料后13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对报告或其他核对结果。 4、受理申请。街(镇)根据核对结果(包括核对报告、复核报告、核对中止通知书或终止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做好各类通知书的送达记录。 5、初审。街(镇)根据入户调查、信函取证、邻里访问、社区公示等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部门。 6、审批认定。区民政局在收到街(镇)初审意见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保障金额、保障期限等审批决定。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本区户籍的家庭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接收申请。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委托经济核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人员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资料。 3、经济核对。核对机构应在收到纸质资料后13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对报告或其他核对结果。4、受理申请。根据核对结果(包括核对报告、复核报告、核对中止通知书或终止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5、初审。街(镇)根据入户调查、信函取证、邻里访问、社区公示等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6、审批认定。区民政局在收到街(镇)初审意见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保障金额、保障期限等审批决定。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18007520690J4440708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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