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体
|
繁体
|
English
|
智能问答
|
IPv6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智能搜索
搜索热词:
社保
医保
单位招聘
营商环境
首页
走进增城
魅力增城
增城概况
民俗乡情
畅游荔乡
新闻中心
头条新闻
增城要闻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政声传递
专题聚焦
政务公开
人事工作
权责清单
领导之窗
重点项目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政务五公开
建议提案
热点回应
信用公示
政策解读
数据发布
数据开放
采购招标
政府公报
行政复议
基层政务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政务服务
热点服务
热点专区
广东政务服务网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群体专区
互动交流
留言选登
区长信箱
在线访谈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网上信访
留言反馈情况统计
工作机构
投资增城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概况
投资资讯
重点项目
投资政策
侨梦苑
首页
走进增城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工作机构
投资增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聚焦
>
热点专区
>
交通专区
【常见问答】机动车已灭失,但仍有交通违法记录应如何处理?
2022-06-02
来源:
市政府门户网
【字号:
大
中
小
】
分享
分享到
知识标题
机动车已灭失,但仍有交通违法记录应如何处理
知识内容
机动车已灭失(报废)的,可携带相关报废证明前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理时应向经办民警告知相关情况,由民警调查核实。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